我的公积金账户是在2005年5月建立的。缴纳比例从前几年的百分之

2010-02-15 11:48   来源: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的公积金账户是在2005年5月建立的。缴纳比例从前几年的百分之五,到这两年的百分之十。可是我听说从九九年以后的公积金应该是个人百分之十五。单位百分之二十五,是这样么?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说的这种比例是指实行住房分配贷币化政策的单位,2001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为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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