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的公积金问题

2009-01-11 14:34   来源:十堰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代友发贴
从单位辞职后,没有单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了,这种情况下,原来账户的余额怎么办?是可以支取,还是个人继续缴纳?
如果支取,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如果个人缴纳,按什么标准,可以享受到什么权利?
盼复,谢谢!
回帖如下:同问。谁出来说说。









www.7k7k-xyx.cn 7k7k小游戏 7k7k

本文来自gjj123

www.hao2144.cn 2144小游戏 2144

cp gjj123


回帖如下:从单位辞职办理下岗(失业)证满5年后可支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支取时,请携带下岗(失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公积金卡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如果在新单位就业后,新单位缴纳公积金,这时应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将新、老账户合并在一起)。也可以个人名义开户缴纳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在100----900元之间,根据个人经济能力选定。缴纳公积金满一年后,可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政策性低利率优惠。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