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2010-01-26 20:46   来源:十堰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公积金中心:
     你好,本人在十堰工作,2009年1月12日在武汉购买房屋一套,办的商业贷款,已经还款半年多了,前几天打电话问过你们一位同志,说购房1年内的话,可以带购房合同还有公积金卡,身份证提取公积金,我现在超过一年,想要提取,如何办理?谢谢
回帖如下:请以还贷的理由申请支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借款合同、借据、近三个月还款记录、身份证和公积金卡。详细情况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653471、869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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