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咨询

2009-10-26 17:45   来源:十堰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于07年6月在公积金办理贷款(五年、等额本息),止09年10月现偿久贷款本息合计2.6万元,而本人公积金账户止09年6月份余额为3.2万元,按公积金管理办法,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2.6万元予以提前偿还所久贷款本息2.6万元?有什么特殊要求?要什么手续?谢!
回帖如下:贷款满一年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款的理由支取一次公积金,支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还贷金额,请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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