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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所获价款应按什么方式分配?
2010-11-06 22:56 来源:
十堰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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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所获得价款,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支付抵押物拍卖费用和处理抵押物的其他费用;
②扣除与抵押物有关的税费;
③补交土地出让金;
④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⑤支付有关诉讼费用;
⑥归还共有产权人所占份额;
⑦剩余部分,退还借款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欠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清偿,贷款人有继续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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