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另一方公积金还房贷

2012-08-25 06:14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们买房贷了30万的公积金,我爱人已办理公积金逐月还款,但每月还需另外付其中的差额。现在我可否利用我的公积金,一起还款?该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可以。先办理终止逐月还贷,再申请办理逐月还贷款,同时把你作为配偶方增加到逐月还贷款的共同还款人中。注意:这时双方的帐户余额的12倍以上的缴存余额是指你第二次办理逐月还贷时的月缴存数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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