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积金在两地,如何公积金共同贷款问

2012-08-25 06:46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请问: 我的公积金在武汉缴纳,在武汉在南京均无房产无贷款;我老婆的公积金在南京缴纳,婚前她南京有一套房,纯商业贷款。现在我们结婚后,想在南京购买第二套房,请问能否用我们两的公积金共同申请贷款?并共同使用两边的公积金还贷?
回复:你好,你配偶公积金在南京缴纳,她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你公积金缴在外地,不可共同办理。你的公积金使用请你咨询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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