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2011年9月份从总公司转移到子公司,由于子公司没有公积金开户,所以我10月份公积金账户封存,子公司与2012年2月份开户,并为我缴纳公积金,并一次性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公司也愿意为我开个证明,表明是因为公司没有公积金账户导致我公积金断缴,请问我可以以这个材料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么?能通过审批么?
回复:您好,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您可以先将情况说明提供给银行,经审核来确认可否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