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南京户籍人员单位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2-08-25 06:49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领导: 你好,我是上海户籍,刚到南京工作,单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我想咨询非南京户籍单位可以帮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如果以后离开单位回上海的话,在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上海吗,我在上海已经有公积金账户了;转移手续如何操作请告之,谢谢。
回复:您好,您可以在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若从单位离职且户口迁出本市或不在本市的,可凭外地户口本原件(或户口准迁证、当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和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外地单位的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到原来单位开具现金支票和提取单,到单位指定的建行网点去提取公积金(全额提取,包括个人与单位缴存部分)。离职时,也可将在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前提是异地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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