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回常州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提取

2012-08-25 06:51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本人准备辞职回常州工作。请问在现所在单位由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当出示现所在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和户口本(暂住证)后,能否全部提出来?是否可以在开户银行直接提取?谢谢。
回复:同志你好,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若从单位离职且户口迁出本市或不在本市的,可凭外地户口本原件(或户口准迁证、当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和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外地单位的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到原来单位开具现金支票和提取单,到单位指定的建行网点去提取公积金(全额提取,包括个人与单位缴存部分);若户口还在本市,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可凭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受证明,到原来单位办理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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