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感谢前面的回答,补充下详情:我是成年未婚,本市户籍,父母也是本市户籍2010年我通过组合贷先买了一套不到50平米的房子(房主是我,贷款人是我),然后将父母的户口由外地迁至南京,目前父母和我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我们在南京只拥有这一套房子。现在考虑到父母年纪大了,以后要在南京养老,想给他们单独买一个小套来住,大约也是50平米左右。目前已经还清了商贷,公积金贷还没有还清,我想是否可以先还清目前这套的公积金贷,然后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给父母买一套?1、如果以我父母名义买房(房主写他们名字),我来还贷,是否可以?2、如果贷款人必须是房主之一,我已经贷过一次公积金了,在还清前期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第二次贷?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再次关注,(1)以您父母名义买房您是不可以贷款的。(2)如您上次贷款已结清,符合再次贷款的条件是可以贷款的,具体的二次贷款需满足条件上次已回复您了,您可以上次的回复做为参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