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同志你好,产权置换房提取公积金,请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拆迁协议(1)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专用)和拆迁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2)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产权调换专用)。该协议中应含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部分,如协议中没有货币补偿部分则需另加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专用)(上述(1)、(2)项符合其中一项就可以)2、南京市产权置换房置换通知书3、付款发票或收据4、其它证明材料按原规定办理二、购房时间以安置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您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平北路51号)前台柜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会为您做具体解答,祝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