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异地商业贷款

2012-08-25 07:02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希望使用在南京的公积金账户偿还外地的住房商业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如可以的话,只允许一次性提取还是可以每年提取?非常感谢!
回复:同志您好!公积金可以还商贷,办理柜面支取还贷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请准备以下资料: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借款合同》,贷款职工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由所在单位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至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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