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调到外地购房

2012-08-25 07:01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夫妻两人原来都在南京工作,现有一套以夫名的房产,我们在南京缴纳公积金多年,未提取过,现夫调到湖南正式工作,我仍留南京,夫户口现仍留在南京,现为了工作,夫想湖南购住房一套,请问我们可以把南京缴存的公积金提出来购买湖南的住房吗?谢谢!
回复:同志您好!按照规定,买房一年之内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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