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南京农村户口异地购买房公积金提现问题

2012-08-25 07:03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本人原本户口为南京户口,单位在南京,公积金和社保也全部缴纳在南京,后来工作调动到河北保定的子公司,我将户口迁回了江苏南通农村老家,现在是农村户口,但是公积金和社保还一直在南京缴纳;现在在河北保定市区购买了商品房,用的是我妻子的保定的公积金进行的贷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可以提取我在南京缴纳的公积金来偿还贷款呢?
回复:您好,你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每年每个月上半月(工作日)办理柜面支取转账一次的手续,一年一次,你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后让贷款银行填写盖章),你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你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你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你公积金缴存银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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