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1、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委托人及其家庭成员均不得再以偿还该笔贷款为由提取公积金现金。如果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留有一定的金额后,可以到贷款银行办理部分提前还贷,提前还款后,次月会根据您当月总的还款额划转住房公积金。2、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月还款额度,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即:可以通过缩短剩余借款期限来调高月还款额度;对于已办过缩短借款期限的贷款,仍可通过延长剩余借款期限来调低月还款额度。 借款人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应持借款合同和身份证原件至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的贷款银行办理调整手续。如申请调高月还款额度的,应提供收入证明。(注: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须具备的条件:(1)、借款人正常还款两年以上;(2)、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时贷款帐户无逾期。)3、委托人如有多处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处;如有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委托偿还。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委托另一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