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还贷提取并无“贷款多少,就只能领多少,领满就没得领了”的相关规定。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如果您爱人也缴存苏州大市(除园区外)的住房公积金,您与您爱人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须一致。1、提取现金: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常熟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2、委托提取:提取原则如下: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常熟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假如多人委托的,公积金中心依借款人、配偶、与借款人同一户口簿内直系亲属(含配偶)为序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