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07-25 15:22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我2011年10月在昆山买了二手房,当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办成功公积金贷款,所以就选了商业贷款,在基准利率上浮5%,今年在网上了解到现在很多城市都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包括省内也有好几个城市也转贷,如常州,按理说象我们苏州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应该可以,现在公积金贷款只有4.5,如果可行,可以为我们这些房奴减了不小的负担,希望领导重视,期待政府早日出台相关政策,谢谢!!! 
回复:您好!一、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转交给相关部门。我们会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相关政策,以便满足广大职工需求。二、如您缴纳苏州大市(除园区外)的住房公积金,在昆山有住房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如果您爱人也缴存苏州大市(除园区外)的住房公积金,您与您爱人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须一致。如果以同一套住房贷款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方式需一致。1、提取现金:请您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昆山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2、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昆山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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