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1、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发生严重亏损的、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及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可以提出申请,在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予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单位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得低于5%。2、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并提供单位书面报告,职代会或工会同意的决定(决议),相关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