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2-07-18 16:10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是昆山的,我是贷款买房子的,去年拿着购房合同已经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今年把其中一个房间租了出去一年,房客办好手续,拿着我的房产证和完税发票等证件取了他的部分公积金,请问一下,我今年还可以拿着我的购房合同取出我的公积金吗,谢谢 
回复:您好!您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如目前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您出租一个房间不影响您还贷提取。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1、提取现金: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请您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昆山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2、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昆山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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