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您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住房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如您该笔贷款已有多人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待所有委托人均办理委托终止后,您才能办理还贷现金提取手续。1、终止委托手续:委托方应当凭《 委托协议 》、公积金卡、身份证、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原承办银行办理终止手续。 2、提取现金手续:请您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