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1、如果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应先办理单位开户手续。请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到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或市区管理部高新区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开户手续。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热线电话:65111288。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和职工各按职工月缴存基数的12%计缴;企业等单位的,单位和职工各按8-12%计缴。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4、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