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园区公积金转入市区后还贷的问题

2012-06-27 09:27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您好!本人于2012.6中旬办理了将园区公积金转入市区公积金的手续。请问转入的这一部分什么时候可以到账?是否可以用来还房贷(每月摊还)?每月可以还多少?以及什么时候可以使用还贷?备注:本人目前已经使用市区公积金每月摊还房贷大约一年时间。 
回复:您好!您已办理还贷委托提取,委托提取的原则如下: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政策规定的留存额,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您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市区账户后,视同市区公积金账户资金,每月仍按上述原则从您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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