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2011年度(2011年7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140元;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市区为12900元。(注:如果上一年度只工作半年的话,月平均工资收入应按半年计算。)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社保局,二者属不同机构管理,二者的缴存基数政策不同。目前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还未出台。该通知出台后会在苏州新闻媒体及我中心网站及时公布,请您留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