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2012-06-12 11:19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我交的是市区公积金,先生在外地工作,在外地缴纳公积金,我们刚刚在园区买了首套房,现在想办理公积金贷款,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以我一个人的名义去干将东路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呢?办理的时候需不需要带结婚证和我先生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呢? 
回复:您好!1、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市区的,可以到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干将东路877号)或市区管理部高新区服务大厅(狮山路95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结婚证及您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应同时到场办理。具体贷款所需材料,请查看以下链接//www.szgjj.gov.cn/bszn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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