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转移事项

2012-06-12 10:32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公积金账户在吴江开的,且已交了3年公积金,并且2011年在苏州买房已办过贷款啦!但现在离职在苏州新区上班了, 我想请教我以前吴江的公积金账户可以继续用吗?如果不能,我要去如何办理委托还贷事宜? 
回复:您好!1、目前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一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目前您到新区工作,吴江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转移到新区,请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新区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申请书》,到新区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原账号继续使用。2、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对已办理的“委托提取”不会造成影响,该业务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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