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吗?

2012-06-12 10:31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在昆山工作了几年,4月份辞职了,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请问一下,1.我在昆山还可以用公积金来租房吗?2.需要哪些手续?3.假设我公积金账户有12000元,一次可以提取多少?4.有什么限制吗?需不需要指定日期时间提取?谢谢了。 
回复:您好!租赁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昆山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卡; (2)住房租赁协议(协议上须写明租赁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房屋座落地、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付款方式等);(3)地税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4)租赁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5)身份证(包括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的身份证);(6)出租方出具的《房屋租赁真实声明》(声明样式,可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www.gjj.ks.gov.cn下载)。(7)昆山市户籍职工: ①已婚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户口簿和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妇双方无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②单身职工,还需提供户口簿,单身声明(单身声明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当场签署)和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昆山市以外户籍职工: ①已婚职工,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外地户口簿或结婚证及昆山市暂住证,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没有使用单位提供的住房或宿舍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式,可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www.gjj.ks.gov.cn下载)。 ②单身职工,还需提供外地户口簿或昆山市暂住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当场签署)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没有使用单位提供的住房或宿舍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式,可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www.gjj.ks.gov.cn下载)。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昆山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如您还有疑问的,请您直接与昆山公积金分中心联系,电话:12345(请在昆山当地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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