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积金咨询

2012-06-04 15:46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只给交社保,不给交公积金,我是苏州的集体户口,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在苏州买房,想用公积金进行贷款的话,我可以找别的公司来代缴公积金吗?意思就是说,我的社保由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来交,而公积金由别的公司来交可以吗?我的社保和公积金可以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交的吗?如果不可以,而现在的公司又不给交公积金,那么我只能辞职在找个给交公积金的公司才可以交公积金吗?我可以自己交公积金吗? 
回复:您好!根据目前政策,暂不支持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缴存地应一致,如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请您直接与我中心资金一处联系,反映详细情况。我中心资金一处联系电话:6523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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