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因为我想改善住房,所以想换房子,如果换房子的话想用公积金贷款,现在有一老公名下50平的房子,商业贷款,已还清,这期间双方都有提取过公积金用来还贷.现在的问题是,房产中介一再说我的这种情况如果重新买房的话,首付应是60%,而不是30%,他说按政策来说我的这种情况应算第二套房,我想问的是我这情况到底是属于第几套房.他还说如果我把房子卖了再买房,契税2%,否则3%.是这样的吗?还说就算我把手头里的房子卖掉的话,仍然算第二套房,说是只看贷款记录,不看实际手头上到底有没有房,是这样的吗??若如此说来的话,现在我50平的房,我换个80平的[原先的卖或者不卖],然后再卖掉,还不能再买房子了吗???以上,请解答,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如您和您的共有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这次购买二手住房,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关于限购政策和契税问题,请您具体咨询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