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2009-12-10 00:00   来源:太仓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妻子和我岳父合买一套商品房,2009年12月前办好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上写的是我妻子和我岳父的名字。我2010年7月份公积金才缴纳满半年,请问我2010年7月份后是否能提出我的公积金帮助还贷款。本人现在没有任何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还贷提取公积金没有一定要缴存满6个月才能提取的要求,但个人账户需留存1000元保底。如你妻子和岳父缴存的公积金不足以偿还这笔贷款,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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