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

2010-03-16 06:41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我是去年公积金贷款购主房的,贷款时公积金卡上取过一次现金,现在每月正常还贷,请问我还可以在公积金上取现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可以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本金余额、提取类别,并由银行盖章;首次办理还贷提取时还须增加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属苏州大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15家(具体见本网站“新闻公告”)与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定还贷信息提供协议的银行商业贷款,由工作人员查询替代。 在正常还贷期间办理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人帐户截止还贷证明出具之日余额减去1000元后的余额,且不超过贷款本金余额。一个自然年度不超过二次。并带好公积金卡、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另增加其公积金卡、身份证及你们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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