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公积金

2010-07-06 09:48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是常州人,受聘到张家港工作,单位给我缴纳公积金,请问:(1)是否一定要将常州的公积金卡转到张家港,(2)是否可以在张家港重新办理张家港的公积金卡,回常州时转回常州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 。都可以,转不转移由您本人决定。但如果您重新办理缴存,在公积金贷款时只能视重新办理的日期开始计算满六个月。具体请咨询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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