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6-28 06:38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原籍是扬州的,大学毕业后来张家港工作,户口是这里的集体户口形式,我缴了六年的公积金,现在我已从单位离职回原籍。想把公积金取出来,可以么,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手续材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出苏州市定居:原属于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未迁移户口的,提供当地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无法鉴证的需另外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正常缴存社保证明。您也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可提供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移联系表(写明个人公积金帐号、单位帐号及单位的缴存银行、银行转帐帐号)办理。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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