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6-04 09:02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老家是重庆的,现在在张家港工作,公积金已经缴纳3年,户口也在张家港的人才中心。现在准备辞职,新的单位还没有定下来,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可以的话需要哪些证件?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果户籍在我市,暂不能提取,等到了新单位继续缴存,并将帐户转移到新单位。咨询热线58682391。如果您出苏州市定居:原属于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未迁移户口的,提供当地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无法鉴证的需另外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正常缴存社保证明。并带好公积金卡、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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