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

2010-04-20 06:21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我2005年到2008年期间的单位给我交过住房公积金,现在的单位都不在交了,我的公积金的帐户也已经封存了。
请问我可以取出来吗?要哪些手续呢?我以前帮我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更名了,有关系吗?
我不取的话以后贷款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还贷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1.符合提取的十三种情况见本网站“办事指南——提取须知”。2.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满六个月,您出现了不缴情况,不能办理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