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09-12-11 06:54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张家港交的住房公积金,我在安徽买房可以提取吗?可以的话,可以一年提取两次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房提取只能在购房后凭合同、发票等办理一次提取,时效为发票出具一年之内。如果您在购房时有住房贷款,可以凭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本金余额、提取类别,并由银行盖章),办理还贷提取,一年可以提取个人帐户内公积金两次,时间由您本人决定,每次提取都要提供还贷证明,且帐户保底留存1000元。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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