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09-12-07 08:05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去年2008年10月借钱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全部办理好(我和妻子的名字);今年2009 12月我想用我和妻子的公积金贷款来还之前的借款,不知能否贷到款?请指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公积金贷款有时效,购买二手房为不超过契税完税凭证出具后三个月之内,根据您的情况,您已超过时效,已不能申请办理。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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