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还贷

2009-11-19 06:40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本月终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何时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两次),要什么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还贷委托提取手续终止后,正常还贷期间,即可正常办理现金提取,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如须提取配偶的增加结婚证、其公积金卡、身份证。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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