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的医疗费用如何从父母的医疗帐户报销的问题

2009-11-24 15:32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医疗专户存款可用于公积金会员及其独生子女门诊费用,请问小孩的门诊费用如何报销呢?

第九条公积金A、B计划中的医疗专户存款可用于以下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一)公积金会员及其独生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门诊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管〔2009〕22号)》的相关规定,从2009年4月1日起,会员独生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门诊费已取消从其父母医疗专户列支。
    欢迎您继续关注公积金网站,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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