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员方可参加园区自谋职业缴费。
1、园区自谋职业人员是指园区户籍、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园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参照执行。
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公积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自谋职业人员,可参照参保。
若会员符合以上条件,可至中心领取一份自谋职业缴纳申请表,缴纳时间以会员至中心办理此业务的时间为准。
3、园区自谋职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公积金B类或C类综合保障计划。
4、若办理自谋职业参加医疗保险,自谋职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