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摊还?

2008-08-08 09:44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我是去年12月份和我老公在园区买了房子,现在只有我老公的公积金在摊还房贷,我在今年3月份刚到园区工作,现在也已交了几个月的公积金,请问我现在可以用公积金摊还贷款吗?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配偶另一方申请加入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缴纳公积金期间;
(二)普通专户存款累计达到规定的存款数额标准,目前规定数额为6500元;
(三)满足公积金养老最低存款、医疗最低存款规定条件:
1、男40周岁、女35周岁(含40周岁、35周岁)以上,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会员,普通专户内留足购房上年度公积金养老、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一半,目前规定数额为63000元;
2、男50周岁、女40周岁(含50周岁、40周岁)以上会员,普通专户内留足购房上年度公积金养老、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目前规定数额为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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