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购买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二手房(含动迁安置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证》,同时符合《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动用条件的,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摊还银行购房贷款。
需提供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
(2)《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3)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摊还记录及余额清单原件
(5)房屋置换协议、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时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