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帐单上的发生金额与缴费基数,并不是按照百分之四十四的比

2008-05-27 09:05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我的帐单上显示的发生金额,与缴费基数,并不是按照百分之四十四的比例缴的,每一笔都差了一百多元,我想知道这个差额算到哪个上面去了,急盼回复,!!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发生金额”是指公积金缴纳金额中计入“个人帐户”的部分,不包含计入“公共基金帐户”(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社会统筹,工伤保险统筹)、家庭保障统筹和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统筹部分。
“缴费基数”指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A计划会员,缴费比例为44.2%,公共基金帐户入帐比例为4.2%,“发生金额”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44.2%-4.2%)-家庭保障保费-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
B计划会员,缴费比例是36.2%,公共基金帐户入帐比例是6.7%,“发生金额”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36.2%-6.7%)-家庭保障保费-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 cp gjj123
C计划会员,缴费比例是28.2%,公共基金帐户入帐比例是6.2%,“发生金额”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28.2%-6.2%)-家庭保障保费
家庭保障保费每月2元,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每月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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