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否购买第二套房

2008-05-26 11:42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已于2005在吴中区购买1套房子,并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房以我爱人的名义贷款并按月摊还中),目前想在园区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可提取公积金并按月摊还吗??感谢!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第二次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除符合首次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并摊还购房贷款的,须已全部付清房款及购房贷款,并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已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第一套住房,但未按月摊还其银行贷款的,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即可;
(二)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园区住宅商品房的房源可在园区公积金网站上查询)。
会员若符合上述条件,第二次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可申请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还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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