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费金额和实际金额不符。

2008-02-21 10:17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在核对对帐单的时候突然发现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的金额和实际的金额不符,我一次基数是2666,我应缴22%和公司的22.2%总计应为44.2%那样金额应为1170,但是实际金额只有1061.9。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发生金额”是指公积金缴纳金额中计入“个人帐户”的部分,不包含计入“公共基金帐户”(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社会统筹,工伤保险统筹)、家庭保障统筹和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统筹部分。
“缴费基数”指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A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44.2%,由用人单位缴纳22.2%,员工缴纳22%。
“发生金额”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44.2%-4.2%)-家庭保障保费-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
家庭保障保费每月2元,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每月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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