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摊还

2008-02-02 13:42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男朋友于2007年4月份在园区购买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目前是其一人按月摊还房贷,但是我们计划在2008下半年以后结婚,请问我的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取出提前还贷吗?。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会员若正处在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银行贷款期间,其配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购房贷款。
根据您的情况,超过时限不能提取普通帐户存款,但其普通专户存款可分摊至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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