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04年到苏州工业园区某单位工作,两个人至今都是集体户口(户籍地址为单位地址),住在公司的集体宿舍。但是08年5月份我会生宝宝,因为没有父母照顾,所以想请问可以申请回老家生育吗?如果回去,生育费用可以报生育保险吗?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你的情况,可申请回父母家庭户籍所在地生育。
会员在回户籍所在地生育前,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回户籍所在地生育审批手续: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园区公积金会员回户籍地生育审批表》(表F2)一式三份
5、需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生育的,需提供父母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与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
女会员生育治疗出院后六个月内,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