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7年3月份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房(新房),并于2008

2008-11-24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于2007年3月份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房(新房),并于2008年11月将贷款全部还完。现想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请问是否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要求吗?谢谢!急盼您的答复。

回复: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并且账户里有余额,可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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