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扣缴公积金时,通常是以本人的上年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扣

2008-07-29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在职工扣缴公积金时,通常是以本人的上年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扣缴,如果本人的上年工资低于再上一年的话,扣缴的公积金会降低吗?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如果有,文件号是多少?谢谢

回复:根据长公积金管字[2007]3号文件规定:每年度最低缴存标准和最高缴存额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中心资金归集处电话:8892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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