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

2008-04-2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明确规定:“七、职工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核实后,应出具提取证明。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管

回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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